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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東縣消防局提醒民眾!暫停使用微細粉末辦理任何活動

新聞內容:鑒於104年6月27日20時30分許,新北市八里區下罟子1-6號八仙水上樂園舉辦彩色派對活動,噴灑彩色粉末(玉米粉),因舞台起火,疑似粉塵燃燒,造成參加活動的500多位民眾燒燙傷之重大災害,為維護公共安全,消防署將依據消防法第14條第1項:「田野引火燃燒,施放天燈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易致火災之行為,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為之。」規定,公告禁止以有顏色或白色之可燃性微細粉末辦理任何活動,違反規定者,依消防法第41條處以罰鍰,台東縣消防局提醒民眾在法令未正式公告禁止前,請先停止類似的活動及行為。發佈單位:臺東縣消防局災害預防科新聞連絡:鄭于峻 連絡電話:089-322112轉分機24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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