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型化契約介紹
隨著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行之有年,終於將瓦斯桶檢驗制度慢慢推上正軌,但是自97年起全台陸陸續續傳出液化石油氣的消費糾紛,最後相關案件增加到消保機關不得不正視這個問題,於是在99年協同內政部消防署頒佈了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。
為什麼會有消費糾紛?原因出在傳統的瓦斯行交易方式,第一次購買須另付新瓶費,並無告知為賣瓶或者是租瓶,爾後叫瓦斯就是以桶易桶。看似簡單單純的交易方式,卻是處處陷阱可坑殺消費者的荷包。
瓦斯鋼瓶為瓦斯行做生意最基本的生財工具,但是在傳統的交易方式下,消費者可依喜愛去變換廠商,導致鋼瓶無主,造成鋼瓶間的流動,而不肖瓦斯行從就將老舊鋼瓶更換為新瓶……化為以下故事可能會讓您更感同身受:
小明於97年間搬家來台東,家中必須用到瓦斯,所以向A瓦斯行(後簡稱A、B)叫瓦斯,總共付了新瓶費1400元及瓦斯費600元,並與A保持良好交易,以桶易桶,A也推心置腹將瓶齡很低的鋼瓶賣給小明使用。100年時,不肖的B剛好到小明家中更換燃氣熱水器,發現小明家中鋼瓶是97年出廠的,於是慫恿小明下次跟B買,願意以低於市價50元的方式優惠小明,小明就換了。101年時小明向B叫瓦斯,B竟然以鋼瓶過期及老舊驗不過為由,拒絕與小明交易,請小明另外付新瓶費重新購買,或者支付數百元的檢驗費。小明猛一看,發現那支鋼瓶是68年出廠的,換算瓶齡已經超過30歲了。『這鋼瓶明明就是上次才買的!』小明自知受騙想要據理力爭,卻苦無證據,回頭找A購買,A也拒收,最後小明的瓶子只能擺在家當裝飾,或者是當作廢鋼鐵回收。
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就是為此而產生,目的在於消弭所有液化石油氣之消費爭議,簽訂定型化契約的好處有:
1、瓦斯品質重量不縮水:購買瓦斯可要求檢視秤重,必須是規格加上容器實重,不能短少超過1%。
2、瓦斯沒用完可退費:換瓶時要求秤重,減去容器實重為殘餘氣重,可以依比例退錢。
3、押瓶費可全數退還:明定鋼瓶是用”租”的,在不再使用時,退瓶拿回押金。
4、瓦斯使用安全有保障:再次明訂業者必須提供一定期限之合格檢驗鋼瓶。
5、消費權益義務說清楚:雙方簽訂契約有保障,日後爭議有所依據。
若遭遇了商家疑似不合理的收費怎麼辦?可撥打以下諮詢電話,或依流程逕向相關機關申訴!
資訊: 1.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: https://cpc.ey.gov.tw/index 2.經濟部能源局之油價資訊查詢區: https://www2.moeaboe.gov.tw/oil111/Home 3.內政部消防署: http://www.nfa.gov.tw(契約專區) |
諮詢電話: 1.臺東縣消費者服務中心 TEL:089-330577 2.臺東縣消防局-災害預防科 TEL:089-322112 # 2466 089-334547 |
※本處可直接點擊下載:
『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PDF檔』
『臺東縣願意配合推動供氣契約業者名冊 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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