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消防署委由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辦理相關認可制度,並於94年7月1日起全 面實施市售爆竹煙火認可標示制度,屆時零售商如販賣未貼有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,可處 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並沒入爆竹煙火。
內政部消防署委由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辦理相關認可制度,並於94年7月1日起全 面實施市售爆竹煙火認可標示制度,屆時零售商如販賣未貼有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,可處 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並沒入爆竹煙火。
資訊公開
|
便民服務
|
相關連結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