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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位置: 首頁 / 便民服務 / 線上申請火災證明文件說明

新手上路

〈一〉系統使用說明:

  • 使用本系統途徑及程序如下:首先必須進入台東縣消防局網頁 --> 選擇便民e化服務 --> 選擇「線上申請火災證明」視窗 --> 進入系統填寫申請書 --> 上傳相關佐證資料 --> 完成申請。
  • 申請人資格限制:本系統限火災戶屋主、地主、承租人之本人申請,若非本人或委託申請案件請勿使用本系統,請逕洽本局火災調查科或各轄區分隊提出申請。
  •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書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,必須勾選我同意,同意後方能進入系統申請。
  • 申請書欄位加註⁕表示必填欄位,未填寫者無法進入下一個動作選項
  • 上傳相關佐證資料:如你是使用手機系統申請,請你將必要之文件:如身分證正面及反面放在白紙上並於簽名處簽上姓名後,照相、選擇所需文件上傳到該黏貼處欄位即可;若使用桌上型電腦系統申請者,請你將必要之文件照相後,將照片檔傳送上傳到該黏貼處欄位即可。
  • 完成以上申請及上傳相關佐證資料後,請點選完成申請上傳健,完成申請程序。

〈二〉應注意事項:

  • 本系統係完全免費服務性質,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  • 核發期限:完成本申請作業程序後,須經本局1日內審核完畢,若選擇本局領取當日即可領取〈上班時段〉或隔日領取;若選擇郵寄送達,將於3個工作天內郵寄送達證明書〈以郵局送達為準〉,如選擇分隊領取方式則須3個工作天領取〈請電話聯繫轄區分隊已送至分隊方前往領取〉。
  • 退件處理期限:申請人如審核結果係退件,應在7日內應補齊資料備齊後重新申請上傳,如未重新上傳者視同放棄申請。
  • 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
    • 申請人務必填寫連絡電話,連絡電話如燒毀應填寫代理人電話,以利通知後續辦理結果。
    • 如選取郵寄領取方式申請人,其郵寄地址務必填寫有人簽收之地址。
  • 佐證資料上傳注意事項
    • 為確認申請人身分,上傳之身分證上應在空白處簽名(詳如必備文件範本連結)。
    • 上傳佐證資料照片以JPG檔為限,請以手機拍照上傳即是JPG檔。

申請火災證明書用途及應檢附文件

〈一〉火災證明用途:

  • 申請房屋火災保險理賠。
  • 汽、機車牌照燒毀者,報廢牌照之用。
  • 清運火災後廢棄物用。
  • 住家、公司行號、工廠申請減免稅賦用。

〈二〉申請火災證明書應檢附文件:

  • 建築物
    •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各乙份,並於空白處簽名
    • 建築物所有權狀、謄本、使用執照(承租人可附租賃契約);如為營業場所、公司等附營業事業登記證、公司執照或工廠登記證。
    • 如上述都已燒毀則可使用 a.村里長證明b.房屋稅單c.水電收據。
  • 山林田野
    •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各乙份,並於空白處簽名。
    • 土地所有權狀、土地謄本、承租契約。
    • 如上述都已燒毀則可使用 a.村里長證明b.土地稅單。
  • 車輛
    •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各乙份,並於空白處簽名。
    • 車輛行車執照(原始車籍資料)、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、保險資料影本。
    • 如上述都已燒毀則可至監理站申請車籍資料檢附。
  • 船舶
    •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各乙份,並於空白處簽名。
    • 縣府漁業執照、船舶保險資料。

    應附文件範本

    範例:申請人身份證

    範例:土地權狀

    範例:建物所有權狀

    範例:村里長證明書

    範例:土地謄本

    範例:汽車保險單

    範例:建物謄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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