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消防法第九條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,其管理權人應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,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,但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查,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專業機構辦理。
依據消防法第九條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,其管理權人應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,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,但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查,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專業機構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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