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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於某處增設消防栓。

依據「台灣省救火栓設置標準」規定,救火栓裝設之間距應每隔六0至一二0公尺設置一處,本局於受理民眾建議增設消防栓後,將派員實地勘查現場,認為確有設置必要,將整年度統籌,函請自來水公司配合增設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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