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施放限制:
1、應由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。
2、不得施放升空類、飛行類及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。
(二)違規處分:
違反者處父母或監護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
(一)施放限制:
1、應由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。
2、不得施放升空類、飛行類及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。
(二)違規處分:
違反者處父母或監護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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