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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場所應實施防火管理呢?要如何受訓呢?

一、應實施防火管理之場所:

依據消防法第13條規定: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,應由管理權人,遴用防火管理人,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,報請消防機關核備,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。

二、要如何受訓呢?

第一次受訓應報名"初訓"課程;並於結訓日期每3年內再接受"複訓"課程,以確保防火管理人證書之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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