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ttfd002@ttfd.gov.tw 089-322112
:::
目前位置: 首頁 / 便民服務 / Q&A問答 / 緊急救護篇 /

溺水處置?

儘速除去呼吸道之任何異物。

檢查呼吸與心跳,必要時施行心肺復甦術。

溺水者一旦開始自行呼吸,則將其姿勢更換為復甦姿勢。

保持溺水者身體的溫暖。 所有溺水者獲救都應送醫治療。

:::

95048 臺東市四維路二段100號
電話: 089-322112
電子郵件: ttfd002@ttfd.gov.tw
陳情(檢舉)專線: 089-351782

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