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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機關: |
臺東縣消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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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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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稱: |
隊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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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等: |
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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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點: |
臺東縣消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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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名額: |
4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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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始日期: |
115-06-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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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束日期: |
115-06-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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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: |
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: 1.合格實授警佐3階以上,符合各級消防機關人員遴用標準」得調任隊員之法定任用資格者。 2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。 3.無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消極條件之情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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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有關災害預防、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勤、業務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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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址 |
臺東縣臺東市四維路二段100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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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: |
(一)配合⾏政院人事⾏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,現⾏採線上投遞履歷,說明如下: 請至⾏政院人事⾏政總處「事求人」網⾴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,確認「我的簡歷」及「我的履歷」內容無誤(須繕寫簡要⾃述),點選【應徵職缺】依序進⾏本職缺應徵及上傳繳附文件。 (二)線上履歷【簡要自述】,需包含以下三項內容: 1.家庭概況及學經歷。 2.個人專長及參加甄選動機。 3.個人理念及工作。 (三)另請檢附下列資料:請至臺東縣政府網站下載(首⾴/臺東大小事/人事徵才/臺東縣消防局隊員職缺公告)
(容量限制10MB)或寄至承辦人信箱(相關連結),信件主旨:應徵隊員職缺(現職機關+姓名),附件請以(現職機關+姓名)命名。 (四)報名截止日期:115年6月5日23:59止。 (五)聯絡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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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: |
1.本職缺為隊員職務,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,並於徵才期限內至⾏政院人事⾏政總處「事求人」網⾴應徵,如證件不全者,恕不受理。 2.本局得視需要決定是否辦理面試,如辦理面試,時間及地點另⾏通知,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,視同放棄。 3.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4名,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;候補期間為五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 4.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、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,恕均不另⾏通知。 |

95048 臺東市四維路二段100號
電話: 089-322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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